10月13日,长沙市卫生健康委、长沙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每孩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
按照《通知》规定,即日起,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含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2022年7月30日《工作方案》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生育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3周岁以内申请补发。夫妻双方填写《长沙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夫妻已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的,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若是夫妻已离婚或者夫妻中有一方死亡的,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申请资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需提供其军官证或士兵证和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医学证明。
(4)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生育服务登记回执(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