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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和巩固校园内部安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2022年10月26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绥德县公安局张家砭派出所来到绥德县第八小学开展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刘妍为该校120余名学生授课,她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出发,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用真实案例激发同学们的听课兴趣,并向同学们生动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全面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掌握防范欺凌的技巧,尊重同学,珍爱生命,理性处事,远离犯罪;还从认知性侵害、预防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怎么办等方面,为孩子们提供方法技巧,强化孩子们的防范意识,从而预防悲剧的发生。引导同学们以案为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导同学们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拒绝性侵害。
讲座结束后,检察干警给同学们还发放了笔、口罩等宣传物品。此次讲座得到了现场师生的高度评价,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自觉增强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意识,坚决抵制校园暴力与性侵害。最后,同学们还找检察官要签名,表达对检察工作的向往之情。
同时,检察干警了解了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并在学校负责人的带领下和教体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校园及周边安全进行了检查,主要查看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窨井盖是否加固防护网等。从严督导整改落实,深入排查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安全稳定突出问题,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法治进校园活动,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然举措,也是深化普法的重要途径。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新时代检校法治共建,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助力青少年在法治下茁壮成长,为打造平安校园保驾护航。
文字: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