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分类有序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自2022年11月4日17时起,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
1.除中高风险区外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管控。
2.临时性管控解除后的区域,按低风险区域管控。
二、关于集中隔离点、中高风险区及重点人员的管理
1.高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中风险区继续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2.密接、次密接人员继续执行相应管控措施,管控期结束后,经专家研判方可解除。
3.擅自离开封控管理区域、拒不履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三、关于低风险区管控要求
1.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须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日常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社区(村)继续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查看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落实。
3.餐饮场所不得供应堂食,酒店、宾馆、沿街门店等场所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后,可逐渐开放或恢复经营。个体诊所继续暂停营业。商场、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茶馆、洗浴、室内景区景点、游泳馆、健身馆、棋牌室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室外景区、景点等场所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中小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暂不入园,中专学校、养老福利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暂不举办线下50人以上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继续暂停集市、夜市、民俗、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4.解除区域内道路交通管制,提倡广大居(村)民非必要不流动,确需离县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