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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不断增强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11月8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述职大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向市人大作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清军等一行七人到会听取报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出席会议,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薛清军副主任就人大监督工作指出,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加强任后监督的一项具体实践,也是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更好地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渭南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深入述职人员工作场所、查阅相关资料、听取述职报告,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履职情况。
就本次述职调研工作,薛清军副主任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深入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情况,在向常委会述职之前开展履职情况调研,既是人大的法定程序,也是人大开展任后监督的有效形式,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把这次调研搞好。二要把握重点。此次调研,主要了解杨军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了解本人贯彻市人大决议决定和接受市人大监督情况,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三要实事求是。开展述职调研,目的是了解掌握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帮助改进工作。不论是工作情况的汇报,还是谈话了解情况,要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成效,真实负责地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直接和指导办理的16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8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办理污染黄河、湿地保护、非法建设案件7件。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7件。深入田间地头,摸排农村黑臭水体、畜禽养殖、垃圾污染等案件90件,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加强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案件19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杨军副检察长从政治思想学习情况、履职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等四个方面,介绍自己一年来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分管工作和办理案件层层剖析,将检察业务数据一一呈现,语言平实、实事求是,让人大代表们面对面了解检察办案工作,从而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督。
述职完毕,代表们纷纷表示,述职报告有数字、有案例、有事实,充分体现了渭南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及时回应监督的担当,全面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事业主动创新发展,重质效求极致,止于至善能动履职的良好精神风貌,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认识。
杨军副检察长表示,要以此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切实加强整改提高,为检察事业发展和保障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文字:王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