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接协查函,现将3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11月10日至11日在我县高速服务区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人员2:
初筛阳性人员3:
请以上时段与此3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办(中心)、社区(村组)、宾馆酒店、单位报备,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志丹县联防联控办:0911—6622451
志丹县疾控中心:0911—6622225
志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