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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府谷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称,宋某某在直播平台上对其进行诋毁和侮辱。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并迅速固定证据。
经查,宋某某因情感纠葛,对刘某产生报复的想法,后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通过发视频和直播的方式,对刘某进行诋毁、侮辱、恐吓,散布刘某个人隐私,并故意损坏刘某的轿车。
目前,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魏洋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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