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眉县检察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学校路段交通警示牌被树木遮挡,一些学校门口未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人行横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学校门口在上下学期间人车混流、交通拥堵,给众多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开展专项调查
(相关资料图)
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设置专项调查行动,对辖区内40 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实地走访,发现另有12所学校周边道路存在类似问题。同时,梳理本院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未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施的路段发生的事故率明显高于规范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施的路段,故未依法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已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已侵犯了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召开公开听证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以播放PPT的多媒体方式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案情基本情况介绍,展示了调查的12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校园交通安全情况的证据,列举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细各部门职责。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学校周边安全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道路标志标线是保障学生安全出行的前提,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履行好职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提出检察建议
眉县检察院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一是排查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对学校门前路段禁停、警示、限速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设施,开展一次拉网式深入细致的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尤其是对未设置标线的学校要严格对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及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二是强化协作联动,建立护学机制。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校园周边主次干道、交通设施配置、人员流量等情况。对学生人数较多且校门临街的学校,在上下学期间实行交通临时管制。持续深化“护学岗”行动,加大警力配置,负责疏导交通、引导学生文明安全过马路。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倡导文明通行。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学校、幼儿园,通过主题讲座、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交通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眉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 字:张 越
审 核:高普亮
编 辑:杜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