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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发布《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新闻宣传“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理念,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围绕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听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司法救助等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宣传,积极向社会各界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检察形象,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2022年以来,我院“未央检察”微博账号7次上榜陕西政法新媒体账号月度50强榜单, 2部微视频入选“陕检电影节”优秀作品,多篇新媒体作品入选陕西检察、西安检察月度好作品,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新媒体综合排名位居前列。办理的典型案件、工作经验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多次被中央广播电视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新华网等媒体刊发转载,产生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将化荣誉为动力,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秉持“工作是本、宣传是责、互通为要”的工作精神,创作出更多大家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不断提升检察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丰富检察文化的精神内涵,以高质量的检察新闻宣传助推新时代未央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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