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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重型货车和渣土车等各类货运车的日常管理,持续深化巩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效,利用货运车实时车载定位数据、通行证数据、渣土车备案证数据、等对货运群体全面监管,在2022年6月搭建了西安交警货运车监管平台,对货车疲劳驾驶、闯禁行、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深化研发了多种新功能,提高了现场查处、勤务布防、预警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2022年11月16日晚,西安公安交警新城大队通过西安交警货运监管平台发现一辆号牌为“辽F3***3”大型货车驾驶员涉嫌疲劳驾驶。经核查,该车辆于11月16日12时43分许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出发,11月16日20时04分许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连续行驶时长达440分钟,途中曾经数次短暂停留,每次约1分钟。该驾驶员已经违反了“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规定,涉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西安公安交警新城大队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车辆定位信息,于11月16日晚24时许前往西安市新城区炭市街对号牌为“辽F3***3”大型货车驾驶员的驾驶轨迹进行核查,以疲劳驾驶对其驾驶员依法进行了警告处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11月21日下午,西安公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执勤警力通过货运监管平台发现驾驶人卓某驾驶鄂FL***3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当日存在1条疲劳驾驶记录。执勤民警提前对车辆行车路线进行研判,14时17分,在东城大道将其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卓某驾车从河南南阳市出发前往西安未央货物集散地,连续驾车4小时40分钟分钟。卓某表示为了节省时间、快跑多拉,在疲劳时抽烟,喝红牛提神,因此未停车休息。执勤民警向驾驶人讲解了疲劳驾驶的隐患和危害,要求其自觉抵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为自己和家庭负责,为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民警依法对其予以警告处罚。
11月22日16时许,108国道豁口段,陕AX**99号柴油厢式货车,在非规定时段进入了三环。监管平台预警,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对其拦停检查,依法并对其做出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据了解,货运监管平台启用至今,西安公安交警已通过应用平台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2400余例,闯禁行350余例,超速600余例,起到了良好的震慑监管效果,有效降低了货运车辆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西安公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三中队副中队长程翔表示,驾驶人行车前要保证充足睡眠和足够的休息时间,连续驾车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如果连续行车达到4小时,需要在安全的地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