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诊疗服务的
通 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第32号)
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阳性感染者诊疗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有效保障就医秩序,现将我县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诊疗服务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科学认识新冠病毒
当前,新冠病毒流行毒株是奥密克戎,其变异株传播力、传染性增强,但是毒力和致病力明显下降,无症状感染者、轻型感染者占90%以上,重型和危重型的比例比较低。根据病毒自限性特点,一般1至2周就会痊愈。老年人自身免疫力减弱,多患有基础性疾病,是新冠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及时全面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危重症和死亡发生风险。
普通中青年的发病过程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个体特征因人而异。发病第一天:可能症状较轻,可能感到轻微咽干疼痛、身体乏力;发病第二天:开始出现发热症状,大部分年轻人高烧至39℃左右。同时咽部不适感加重;发病第三天:症状最重的一天,高热39℃以上,浑身酸疼乏力,咽痛加剧;发病第四天:体温高峰开始下降,很多人从这一天体温降为正常不再发热,但仍然咽痛咽痒,一部分人开始流涕、咳嗽;发病第五天:体温基本降到正常,但是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身体乏力仍然存在;发病第六天:不再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加重,前期病毒导致的呼吸道黏膜破坏,人体通过流涕、咳嗽排除坏死的细胞,可能出现核酸转阴;发病第七天:所有症状开始明显好转。核酸很大可能转阴。
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阳性感染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居家康复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提高健康素养。
2.严格居家不外出:感染者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合理饮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避免暴饮暴食,忌食生冷油腻食物,忌过食热性食物,如牛羊肉、辛辣等食物。
4.健康起居: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平和心态,注意室内通风。
5.适量运动:适度有氧运动,可选八段锦、太极拳、广播体操等,不宜剧烈运动,避免过汗耗气。
6.加强个人监测:阳性感染者和同住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出现相关症状时,可自驾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三、自觉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可自愿前往县亚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一)感染者居家治疗期间,应注意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以降低居家传播病毒的风险。
1.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同住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康复管理要求。
2.阳性感染者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衣物、床单、毛巾等用品与他人分开存放、分开洗涤。单独使用餐具。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消毒产品、带盖的垃圾桶等防疫物资。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3.阳性感染者进入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N95口罩。同住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或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佩戴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手卫生。如感染者为哺乳期母亲,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继续母乳喂养。
4.各居室应关闭房门独立开窗通风,房间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按照全新风模式运行。卫生间内应加强开窗通风,或开启排气设备进行通风换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房间湿式清扫。
5.卫生间需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厨房的干湿地漏均需每日定时注水,注水后盖上桶盖,再用注水的塑料袋压住地漏,或采用硅胶垫等封堵。若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日进行1次消毒。如与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感染者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
6.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每次清理垃圾时用双层塑料袋装好并扎紧袋口,避免出现遗洒,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由同住人佩戴N95口罩及戴乳胶手套将垃圾放至村(社区)指定位置。由村、社区做好垃圾清运、环境消杀。
7.除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外,尽量不要订购其他快递。收取快递、外卖时采取无接触方式,开门时需规范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在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
8.保持心理健康,减少焦虑、恐惧、紧张、烦躁情绪。保持规律的日常作息及娱乐,提高机体免疫力。如果出现情绪低落或受某些不良情绪影响,可主动与信任的人倾诉获得心理支持,消除负面情绪。必要时可寻求心理专业人员支持,拨打心理援助热线0917-8992651。
(二)规范用药
1.无症状感染者无需药物治疗。
2.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3.服药时,需按药品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4.新冠病毒感染可能导致慢性病、基础疾病病情加重,如患有基础疾病,一定要规律用药,控制好病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5.有需要时可联系辖区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或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
6.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见附件。
(三)解除条件
1.县亚定点医院隔离人员在隔离第6、7天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隔离,恢复正常生活。
2.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四、分级分类就医转诊
(一)在居家期间出现以下任一症状,需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1)服用退烧药后仍发烧超过38.5℃,并持续超过2天;
(2)体温35℃及以下;
(3)抽搐;
(4)呼吸困难或气促;
(5)失语或不能行动;
(6)不能苏醒或不能保持清醒;
(7)胸部或腹部疼痛;
(8)头晕或意识混乱或精神状态明显转变;
(9)虚弱或脚步不稳;
(10)孕妇的胎儿活动减少或停止(适用于妊娠期24周或以上的孕妇);
(11)持续不能饮食,或腹泻/呕吐超过2天。
(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诊疗安排
1.对口分级诊疗市级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主要救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县内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救治能力的病例。
2.定点医院(眉县人民医院)主要救治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临产孕妇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
3.亚定点医院(县城一宾馆酒店)由县人民医院托管,适用于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自愿进入亚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主要救治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4.县中医医院主要救治合并基础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以及有救治需求的其他新冠感染者。
5.县妇幼保健院主要救治感染新冠病毒的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
6.镇卫生院主要救治辖区感染新冠病毒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需要到县级医院治疗的,做好转诊引导工作。
7.民营医院主要救治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新冠病毒感染者。需要到县级医院治疗的,做好转诊引导工作。
五、自觉遵守就医流程
1.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继续实行预检分诊,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门诊区域划分阳性诊疗区、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对无48小时核酸结果人员就地进行抗原检测,留取核酸样本,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在相应区域进行诊疗。
2.对急诊就诊和危重症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在医院入口不再查验核酸结果,第一时间进行医疗救治,实行边救治、边查验,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就诊;无48小时核酸结果人员进入急诊缓冲区域就诊,在救治过程中适时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对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直接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3.住院患者入院时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在预住院区域(缓冲住院区或缓冲病房)。医疗机构继续执行住院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急诊留观病房患者按照住院患者管理。
4.眉县人民医院、眉县中医医院、眉县妇幼保健医院均已开通线上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可关注微信公众账号,获取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救治知识。
六、自愿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1.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包括居家的阳性人员)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建议驾乘私家车前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居家观察或治疗期间,可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自行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如自测抗原阳性,请第一时间报告村组(社区),立即开展自我隔离。抗原检测阳性的居家隔离治疗人员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确认。
3.核酸采样点(除辖区医疗机构门前点位)由各镇街负责管理,组织有需求人员前往采样,并对每个采样点落实一名扫码员协助采样。
4.全县核酸采样统一实行单人单管,按国家规定的15元/人次标准进行收费。
5.社会面便民采样点工作时间统一为每日8:00-18:00,医疗机构门前采样点工作时间统一为当日18:00-次日8:00,非工作时间不进行采样检测。
6.眉县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实行分时段采样,具体时间安排及采样点位地址见附件。
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