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4月起,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资料图)
主要聚焦以下“五+N”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本部门执法领域中存在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有问题、新问题等,逐一梳理、查纠整改。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029-33573631
3.来信来访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咸阳市司法局,邮政编码712000。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
5.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咸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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