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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2年以来,宝应县公安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交通属地化管理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形成党委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该局西安丰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属地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西安丰镇位于县东北部,属单列乡镇,与盐城、淮安两市接壤,264省道、414省道穿境而过,交通较为便利,道路交通状况也相对复杂,而且负责该镇道路交通管理的该局交警大队曹甸中队,同时管辖三个镇(区),且该镇距离县城15公里,车辆单程用时20分钟左右,伤人交通事故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置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尤其在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事故发生多,交通事故现场没有得到及时处置,有发生二次事故的隐患。
为扭转这一局面,切实提升该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宝应公安按照“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全力推进公安交通属地化管理“西安丰模式”,落实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能,增挂“交警中队”牌子,明确一名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全所民警共同参与。在集镇中心位置建设1个交巡综合警务站、在与淮安交界处设立2个治安岗亭,招录4名辅警、购买3辆警用摩托车等装备,组建西安丰铁骑队,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应急处置功能为一体,形成以集镇为中心、向全镇辐射的快速反应机制。
宝应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梅灯昌在调研交通属地化管理工作时强调:“道路交通属地化改革是一项服务乡村振兴,提升村民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该局经多方调研,制定《交通属地化改革实施方案》,将辖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职能下放至基层派出所,组织力量经常性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通过现场、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规范停车行为;加强路面执法巡查,强化显见性交通违法查处,严查危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非标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轮车以及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改革以来,共组织开展综合交通整治2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1000余起,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对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采用由警务站先期处置办理,重大交通事故移交交警大队处理的运作模式,能够发挥快速响应、快速救援、减少损失等优势。自今年3月份改革试运行以来,共处置交通事故警情76起,辖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2%,全镇未发生重大亡人事故。3月7日,辖区内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其中轿车翻转,驾驶员困在车内,情况危急。处警民警接警后3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开展救援,仅2分钟便把驾驶员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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