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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进入主汛期,为了切实做好防汛相关工作,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近期发出多项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加强河道行洪安全管理,守牢防汛安全底线。
在城市防汛工作方面,省防总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城市防汛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做好城市现有地面和地下各类排水排涝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排查城市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车库、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各类下穿通道、地铁、通信基站、医院、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区域或薄弱地区防汛安全隐患,摸清风险底数,制定好度汛方案,落实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措施。
省防总强调,要积极提升立交桥、下穿通道、地铁出入口及场站等区域及周边排涝能力,对存在自排不畅、抽排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改造或增设泵站。定期排查内涝积水点,对城区易积水路段区域加强防范。全面夯实城市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城市部门、行业、企业防汛联动衔接机制,建立完善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物资配送、人员转移安置等城市防汛指挥模式。完善应急预案,突出强化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和严重内涝情况下的超常规应对措施,适时果断启动应急响应,关键时刻落实好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课、停产等应急措施。
我省河流众多,暴雨洪涝灾害频繁,防汛任务艰巨。在加强河道行洪安全管理方面,省防总强调,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协调指导河道管理等部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排河道内各类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碍洪设施等重点部位,制定清理整治方案。督促在建涉河工程主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细化度汛方案和人员撤离避险方案,备足备齐防汛物资,随时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对未经审批影响河道行洪的临时围堰,必须在洪水来临前清除。
省防总强调,各级防指和河道管理部门要推进汛期河道防汛巡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杜绝“前清理、后设障”现象,坚持从注重事后查处向预防、查处并重转变,巩固河道清障整治成果。加强防洪法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维护河道行洪安全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 | 王 兴
排版 | 任 静
主编 | 李宏国
来源 |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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