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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1.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弓家圪崂村白家塔则小组原包村干部白虎明,弓家圪崂村村民(党员)白桂生移民搬迁房申请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白桂生及其女儿被识别为贫困户,其女儿户口于2016年6月被注销。2016年8月白桂生违规向弓家圪崂村委会提交了以户籍人口为2人的移民(脱贫)搬迁申请书,后白桂生被确定为2017年度异地扶贫搬迁户。白虎明作为时任白家塔则村包村干部、移民搬迁户基础信息核实人,未能认真履责尽责,工作不严不细、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白桂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虎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人员王海燕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问题。2011年6月,王海燕受时任吴堡县政务大厅办公室主任慕明舟委托,违规将慕明舟人事档案借出并交给慕明舟本人,使其篡改了工作简历。王海燕身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档案管理规定,将干部人事档案违规借出并交本人保管,为慕明舟篡改档案提供便利条件。2022年9月,王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吴堡县纪委监委关于1起医疗领域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报
吴堡县高新医院副院长王明武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问题。2022年6月,榆林市卫生监督所对吴堡高新医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吴堡高新医院未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的放射业务培训,该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22年9月,王明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