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
咸阳市卫健委最新消息
(相关资料图)
《咸阳市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服务、普惠托育服务、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
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享受陕西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天,再增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
推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按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三孩父母,在享受陕西省规定育儿假的基础上,每年夫妻双方各再增加育儿假10天。
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
优生优育方面
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所标准化公立妇幼保健机构、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保障母婴安全。
《方案》提出要积极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2所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托育机构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房租减免、社会保险支持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94万个以上,孕产妇产前筛查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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