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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是衡量城市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准。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一批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的通知》,全省有12个区(市)获得命名,莲湖区成功创建全省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
在“三孩”背景下,坚持“幼有所育”是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莲湖区以创建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为契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群众照护服务需求。目前,全区有各类托育机构36家,托位2604个,市级星级示范机构14所,普惠机构5所。
在西安市莲湖区大头爸爸托育服务中心,面对如何保障孩子在机构里的卫生、健康、营养等问题,中心依据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扎实落地各项工作,保障幼儿的健康发展。
这是莲湖区全力支持托育机构建设,打造多元化婴幼儿照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嵌入式托育服务,实现“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服务,实现托幼一体化;实现托幼一体化鼓励幼儿园下沿开设托班或转为婴幼儿照护机构,开设普惠性托班;探索“一老一小”融合服务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存量资源,打造“老小”结合服务模式,实现老幼共融、双龄共养;积极争取公建配套用房,全市率先建设具有指导功能的公办托育中心,按照“一个中心、九个点”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更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全面发展。据悉,年底莲湖区第一公办托育中心将建成投用。
此外,为减轻机构运营负担,莲湖区支持普惠,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积极落实扶持政策,普惠机构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足额落实补助,且享受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格的优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普惠办托的积极性,两年来累计发展普惠机构5家,普惠机构入托平均费用2200元,低于市场平均水平25%。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行业管理,保障幼儿安全,卫健委牵头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纳入全区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
莲湖区妇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机构开展卫生消毒、疾病预防、健康教育、饮用水卫生等检查指导和培训,提升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质量,利用每年5月、9月“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宣传月”,开展“医养育进社区”活动、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大力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和科学育儿知识,将婴幼儿照护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营造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据悉,第一批陕西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全省有12个区(市)获得命名,分别为西安市雁塔区、莲湖区和咸阳市兴平市、宝鸡市金台区、渭南市临渭区、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安康市汉滨区、榆林市榆阳区、延安市宝塔区、商洛市商州区、韩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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