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第二届全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月。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陕西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措施》,共37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等17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根据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实施针对性培育;对“名特优新”四种经营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大选优和“拔尖”培养力度,适当给予政策和资源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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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个体工商户融入社区服务体系。切实办好“秦乐购”消费促进年活动,年内计划组织省级98场次、市级182场次促消费活动。持续组织“中华美食荟”活动。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组织“中华美食荟·知味陕西餐饮消费季”活动,理顺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各环节,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广泛参与。指导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进一步落实陕菜品牌建设行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开展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机制研究,探索对长期停业、名存实亡、失去经营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强制退出,建立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救济途径,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活跃度。
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帮助新市民等群体缓解住房压力
持续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步发放及应用,引导和便利发展前景好、规模较大、有持续经营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享受政策。优化用工服务,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用工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扩大服务供给,促进供需匹配。全面落实落细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费优惠政策。
督促指导各地城管执法部门细化工作举措和管理标准,在不影响人行通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规划设置便民菜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方便个体经营者经营。指导西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完成筹集建设2万套(间),尽快形成有效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帮助新市民、个体创业者等群体缓解住房压力。
纳入小微企业名录库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延续政府采购支持个体工商户等中小企业政策。
开发线上贷款系列产品,增加中小微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不断提升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小范围沟通对接,利用“陕企通”“秦信融”“银税互动”等平台数据整合归集优势,创新小额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适应和满足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推动个体工商户贷款持续增量扩面。
优化市场环境:反垄断执法、整治违规涉企收费首违不罚
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事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自然垄断等领域,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发展负担。
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查处相关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等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聚焦水电气暖、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收费,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把握各项惠企收费政策,坚决打击违规收费行为。
推行网络市场监管“打包”服务,推进网络经营者合规管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引导互联网平台将流量向小农户、个体户、新入驻商户倾斜。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商联、省总工会等部门,与各大平台企业合作开展个体工商户运营培训,促进降低个体电商经营风险,提升电商经营效益。
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坚决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干预。推动实施柔性执法,依法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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