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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九派新闻报道 近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2022年6月,男子白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13岁少女贺某某聊天,后以金钱引诱贺某某见面。
2022年7月14日,白某某在明知贺某某未满14周岁情况下,哄骗其至城市广场某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延川县人民法院以白某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9个月。
白某某的犯罪行为致贺某某患重度抑郁症、焦虑症,多次自杀、失明,休学在家无法正常生活。贺某某多次到他地治疗,花费数万元,贺某某母亲也辞去工作陪在其左右。贺某某诉求白某某赔偿治疗费10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此案诉讼费。
白某某认为,自己公职被开除十分后悔,在监狱服刑改造,无工资收入,无法满足贺某某的诉讼请求,家中父亲年事已大也无能力赔偿。法院认为,白某某与未成年的贺某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给贺某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贺某某花费的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白某某应当给予赔偿。最终判决:白某某赔偿贺某某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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