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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理
据报道,陕西乾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张(化名)近日报名参加中考,因学习成绩较差遭校方“劝退”,学校老师建议他直接去上职高,小张和家长都难以接受。之后该校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学校不会强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劝退”小张只是建议。
近年来,一直有家长反映,有一些学校、班主任要求成绩靠后的学生,承诺放弃中考。此举的目的一是为提高中考升学率,二是有的学校以此向合作的职业院校“推荐”生源。
治理这一问题,除了要求学校、老师应尊重学生的选择,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对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追责外,还需要扭转升学政绩观,真正做到不片面以升学率为指标考核学校办学以及教师的教育教学。同时,应改革职业院校的招生,将其全面纳入中高考体系,实现与普通院校的平等、同步招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这是考生的自主权利。但近年来,总有少数学校、老师在中考前,就约谈成绩靠后的学生和家长,让他们选择走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之路,早点和职业院校签约。学校、老师给学生、家长宣讲职业院校招生政策,由学生自主选择,这无可厚非,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必须选职业院校,则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要求成绩差的学生去读职业院校,学校和老师也声称这是为学生着想,但学校和老师不能代替学生做选择。事实上,干扰学生报名参加中考,更是学校和老师为自身的利益着想,这是提高升学率的一种手段。另外,还有职业院校给学校、老师推荐生源的好处。
近年来,我国一直强调要破除唯分数、唯升学评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但是,从现实看,评价一所初中、高中学校,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中高考升学率。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在督查学校、教师的违规行为时,更要督查地方政府是否切实扭转升学政绩观。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还以自主招生、注册入学之名,把部分职业院校的招生排除在中考报名、招生之外。按理说,不管职业院校采取何种方式招生,其招生地位和普通院校应该是平等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都应统一参加中考报名,只是在中考中选择的学校不同而已。如果各地都把职业院校的招生纳入统一的中考报名体系,那么,学校、老师也就难以通过干扰学生报名参加中考,来提前对成绩靠后的学生进行分流,达成提高本校升学率这一功利目的。
把职业院校的招生纳入统一的中考报名体系,这并不会影响其招生,包括各地正推进的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招生改革,也可更有序地进行。关键在于,我国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定位,给予职业院校平等的招生权、办学权。2022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这就是对职业院校招生做出的新部署。为此,各级教育部门要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完全平等的理念,消除将学校等级化的升学率概念,推进各类教育、学校平等竞争,给职业学校学生与普通学校学生平等的求学、就业、职业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