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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物业费都可以按季度缴纳,最近物业通知,从4月开始物业费需在每月10日前缴纳,逾期将产生违约金,业主觉得不合理。
张女士的父母居住在西安市凤城十路附近的保利梧桐语小区南区,2016年入住后都是按季度缴纳物业费,4月7日物业突然通知,之后需按月缴纳物业费,逾期一天都会产生违约金。
“我们之前都是一次性交三个月的物业费,现在变成按月交物业费对业主来说很不方便。”张女士说,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产生违约金还可以理解,但现在只是逾期一天就会产生违约金,感觉很不合理。
4月7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张女士提供的朋友圈截图显示,小区物业管家发布的“关于缴纳4月份物业费的通知”中说明,根据和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应在每月10日前履行缴纳义务,以及缴纳当月相关服务费用,同时公司已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生成2023年3月份欠费的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递增。
张女士提供的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保利梧桐语项目专用收据上显示,今年3月19日张女士的家人缴纳了今年1月至3月的物业费等费用,物业费单价为每平方米2.2元,三个月物业费共计762.3元。
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保利梧桐语南区物业,该项目客服部经理营先生回复称,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业主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的物业费,如果未按时缴纳,将从当月的11日起计算违约金。“根据协议,从2015年开始其实就存在违约金,但因为开发商服务、物业服务、房屋漏水等历史问题,实际一直没有收取过违约金,导致有些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累计达到2000元至2万元不等。”
营先生说,近期根据保利集团的要求,财务系统全部变更,若没有在每月的10日前缴纳物业费,系统将自动产生违约金。“其实很多业主都喜欢晚交物业费,不太愿意提前缴费,现在90%的业主都能按时缴费,公司收违约金的目的还是为了能收到物业费。”
华商报记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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