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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市政府批准设立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总规模100亿元。
西安市工业倍增引导基金由市政府批准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其中,市财政通过统筹各类专项资金认缴出资40亿元;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控股)通过自有资金以及盘活大西安产业基金存量资产等方式认缴出资30亿元;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认缴出资10亿元。
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市、区国有平台和行业头部机构围绕全市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领域发起设立的支柱产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力争在每个支柱产业领域分别引导形成集合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支柱产业专项基金集群;引导基金、各专项基金结合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上下游重点项目投资需求,通过股权直投、产业并购以及与链主企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重点产业基金集群。
基金运作采取“财政引导基金—支柱产业专项基金群—产业链主题基金—重点项目”架构,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发起、市场运作、专业管理”原则开展投资运作,各级基金由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独立运作和自主决策,政府部门不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环节的审批和政策性审查,不干预基金市场化运作,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
各级基金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财政和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设立要求等,在日常管理运行中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接受政策目标、经济目标、绩效目标的考核评价。 华商报记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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